公告者 |
獎助學金 (公告編號:1615) | 日期 |
2018-03-01 17:25: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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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天宮急難濟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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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請資格: 一、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的學生 二、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,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2.申請資料: 一、轉介申請書 二、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影本(須有記事欄) 三、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(無則免付) 3.報名期限:隨時可申請,備妥資料繳至註冊組 4.附件為申請表 |
連結 |
無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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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|
附件1 行天宮急難救助(隨時可提出申請).doc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