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者 |
獎助學金 (公告編號:1643) | 日期 |
2018-03-31 12:08: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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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俗委員會獎助學金(校內截止0417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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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請資格: A.設籍松山區滿6個月以上之低收入戶子女 B.106學年度第1學期一般學科(學業)及操行成績平均皆達70分以上者(無操行成績,以體育成績達70分以上者方可申請)。 C.每1家庭(或戶)申請每1組別(國中組、高中組)以1名為限。 2.申請資料: A.戶口名簿影本 B.低收入戶卡影本 C.成績單正本 D.申請書 E.學生證影本(需蓋有註冊章) 3.報名期限:107年4月17日前備妥資料繳至註冊組 4.附件為相關申請表件 |
連結 |
無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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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|
附件1 民俗委員會獎助學金(校內截止0417).pdf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