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獎助學金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公告者
  獎助學金  (公告編號:1722)
日期
  2018-10-01 15:14:04
身心障礙暨清寒獎助學金(信義區民俗委員會)校內截止時間:10/9

1.校內截止時間:10/9(二)

2.
金額:1200

3.
條件與限制:

(1)設籍信義區滿6個月以上。



(2)身心障礙者(學生本人):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。



(3)一般家境清寒者: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。



(4)低收入戶子女: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。



4.具備文件:



(1)申請書與證件黏貼表



(2)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



(3)成績單(106-2學期成績單)



(4)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



(5)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、里辦公處清寒證明



(6)身心障礙手冊影本







欲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